任 命:
李光啟為漯河市人大監(jiān)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市人大常委會監(jiān)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;
徐改全為漯河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。
決定任命:
李冰為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;
云少華為漯河市農業(yè)農村局局長;
李志輝為漯河市醫(yī)療保障局局長;
陳向凡為漯河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。
任 命:
任偉鵬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 去:
徐改全的漯河市人大財政經濟預算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;
李光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孫向陽的漯河市人大常委會監(jiān)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;
王躍紅的漯河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。
決定免去:
羅靜的漯河市農業(yè)農村局局長職務;
李紅衛(wèi)的漯河市醫(yī)療保障局局長職務;
王國建的漯河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職務。
免 去:
劉俊杰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批準免去:
行曄楊的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李永波的郾城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。
免 去:
段征、張偉峰、李林、楊登峰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責編:翟柯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王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