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臨潁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盜刷他人微信零錢的案件。
今年3月的一天,劉某在臨潁縣某飯店附近撿到一部手機,見四下無人,便將手機拿走。劉某發(fā)現手機并未設置鎖屏密碼,打開手機并進入微信后,發(fā)現微信零錢有1000多元。劉某通過微信支付在某超市購買3條共價值1390元的香煙。
失主發(fā)現自己微信賬戶異常后報警。很快,民警通過超市監(jiān)控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劉某。劉某到案后,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。
近日,臨潁縣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提起公訴。
責編:翟柯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王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