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20時10分,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南洛高速公路執(zhí)勤大隊接到報警稱,在G36高速漯河段(往洛陽方向)526KM—527KM之間,一名二十歲左右的女孩子騎著共享單車在超車道上逆行,情形十分危險。接警后,大隊民警迅速趕赴現(xiàn)場。
經民警沿線仔細尋找到G36高速漯河段(往洛陽方向)527KM+500M路段的時候,突然發(fā)現(xiàn)具有報警特征的女孩騎著共享單車行走在高速公路超車道上,經過該路段的車輛紛紛避讓,因為超車道上的車輛為躲避騎車的女孩,紛紛避讓變道,險象環(huán)生。民警都嚇了一大跳,見此情景,三名巡邏民警立即分工,一人負責警戒,兩人對騎車的女孩進行呼喊叫其立即進入中央隔離護欄內。但騎車的女孩并沒有照做,依舊在超車道上行走。民警立即利用車流的空檔飛速跑到騎車的女孩前面,果斷將騎車的女孩拉到應急車道上。
經民警詢問得知,騎車的女孩姓李,她今年18歲了,家住河南省南陽市,是漯河市職業(yè)技術學院2018級的一名大學生。“由于和別的同學發(fā)生點矛盾,這兩天心情不好,就騎著共享單車上了高速,騎車既可以鍛煉身體,也可散散心,就是沒有考慮到騎車在高速上的危險性。”騎單車的女孩說。民警對女孩騎車在高速上行走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,隨即把女孩拉到大隊,給女孩倒上開水,送上包子和雞蛋。待女孩吃過飯后,民警給她講做人的道理,排解情緒的方法,女孩情緒才慢慢得以穩(wěn)定。接著民警與女孩的班主任取得聯(lián)系,驅車把女孩送到學校交給了班主任,并再三叮囑老師要及時與女孩家長聯(lián)系,家庭和學校要共同做好她的思想工作,讓她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。班主任張老師握著民警的手說:“真是太感謝你們了,要是她在高速上出了事,真的沒法向她家長和學校交代,你們真不愧是高速路上的守護神!”
高速公路車速快,車流大,在高速公路騎自行車,極易引起交通事故,既影響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又極其危險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條也明確規(guī)定,行人、非機動車、拖拉機、輪式專用機械車、鉸接式客車、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,不得進入高速公路。高速交警提醒學校和家長:校方和家長都有責任監(jiān)護好學生,千萬不要讓其進入高速公路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悲劇發(fā)生。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請不要走上高速公路。(通訊員:王秀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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